您好,欢迎访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就诊服务

医院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动态 >>医院新闻

山一大三院“济南市道路交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定点医院”签约、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1-07-09
字号:+-14
浏览次数: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15.jpg

  7月8日上午,济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定点医院揭牌仪式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举行。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处长赵军一行五人,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盛立军,副院长隋文乐出席仪式,赵军处长、盛立军院长共同签约并为定点医院揭牌。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31.jpg

  济南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设立,是为了依法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垫 付 范 围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35.jpg

  赵军处长在致辞中指出,自2015年开通济南市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以来,至今济南市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已支出1.28亿,受益人群达4200余人。绿色通道的开通,有利于简化急救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同时也为交警部门做好相关事故处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一方面解决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迫切需要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另一方面,对医疗机构对受害人的及时救治提供了保障。希望医院、公安交警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等单位齐心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做实做好,为社会救助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38.jpg

  盛立军院长指出,山一大三附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二是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并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具体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合办公机制有效运转;三是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让老百姓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四是要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章制度内容,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真正的管理使用好“救命钱”,努力把这项造福民生的工作办成为民、便民、利民的实事。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41.jpg

  隋文乐副院长指出,在医院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以来,为提高效能,简化流程,坚持边开展、边规范、边完善的工作方式,不断积累固化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全面高效运行。为方便群众了解救助基金垫付业务,在交通救助管理办公室、服务站、住院楼大厅、病房等显著位置张贴申请办理流程图、救助政策、工作人员职责、监督投诉电话等社会救助宣传标牌。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44.jpg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救助基金服务站的设立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及时救助、及时救治,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保障的作用。用好“救命钱”,确保社会救助基金在救助危难、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为人民的健康和权益保驾护航。

微信图片_20210709094646.jpg

  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副处长丁汕、副处长宁伟、天桥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翟占安、天桥区交通救助基金负责人李全祥及我院创伤骨科负责人、神经外科负责人、急诊科负责人、我院交通救助基金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仪式。